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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中心〔20145

关于在职业院校推广建设“国家数字化学习

资源中心”分中心的通知

各职业院校:

20083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批准“网络教育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函[2008]7号),批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国家开放大学)牵头承担资源中心建设项目。为推动项目建设,巩固项目成果,教育部先后于201111月和20138月下发通知,鼓励职业院校申报分中心。经专家评审,共有126家职业院校获批设立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分中心,其中高职62家,中职64家,分中心体系初具规模。各分中心积极参与项目建设,通过多模式,多渠道,大规模整合优质数字化学习资源,推动资源共建共享。目前已整合入库课程3.3万门,各类媒体资源超过23.5万条,资源总容量达到56.6TB;其中会员资源课程近1800门,媒体资源数量超过2.4万条。同时通过分中心建设,加快了学校的信息化进程,促进了数字化校园建设。

为贯彻国家发改委等12部委《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46号)精神,教育部启动了职业教育数字资源试点专项,由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负责实施。结合试点专项建设需要,为进一步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和服务模式,促进优质资源的开放与共享,推动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2014年将继续开展分中心申报工作,吸纳有意愿的职业院校加入分中心体系,为优质数字化学习资源的共建共享发挥更大的作用。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职业院校自愿申报分中心,登陆“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网站(http://www.nerc.edu.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分中心申报材料,或致电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获取申报材料。

2. 受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委托,国家开放大学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负责办理分中心申报和组织评审工作。

3.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1030日,请各单位充分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联 系 人:罗刚、肖新华

   话:0105884017258840155

   机:1391018071313311011258

电子邮箱:webnode@crtv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魏公村路2号(邮编100081

附件内容:1. 分中心工作内容及申报条件

    2. 分中心系统运行环境要求

    3. 分中心申报表

       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

(国家开放大学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代章)

                              二○一四年五月六日

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   主动公开   20145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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