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疏解非首都功能,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迫切需要对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中存在的瓶颈性问题加以解决。

  目前校企合作面临许多瓶颈性问题: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不高,部分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的动力缺乏,校企合作“双赢”局面未形成;企业参与合作的范围过窄,深度不够,层次较低,很多校企合作的领域和结合点还停留在企业对学校硬件建设项目方案的策划和支持上,很少涉及专业的论证与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及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等领域,校企合作的联动格局未建立;校企合作发展不平衡,办学特色不突出,校企合作服务发展大局的意识有待强化。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推进难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参与合作的政策机制不健全。国家和地方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制建设薄弱,校企之间资源信息不对称,政府和社会对企业缺乏合理的回报和奖励,未能真正建立起鼓励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体制和模式,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大多处于民间活动状态,靠人为因素维持。二是企业参与合作的责任不明晰,制度保障不充分。校企合作缺乏法律法规的保障,国家也尚未出台更多的吸引和激励企业参与学校办学可操作的优惠政策和实施细则,缺乏促进企业积极参与的配套措施和制度保障,企业没有足够的动力和积极性参与校企合作。三是学校服务行业企业的能力不足。职业院校普遍存在办学基础和实力相对薄弱,自身条件不足,难以提供校企合作所需的高水平、有价值、有独创性的技术支持,在企业的技术研发、产品试制及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参与合作的层面和深度不足,水平不高,对企业所需人才的培养、企业员工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技术合作研发的指导不够。
  推进校企合作,应多方施策。一是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法律法规。政府要在校企合作政策制定上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制定有利于推动校企合作办学发展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企业、教育机构等各方参与职业教育的地位、作用、权利、义务和相互关系,使校企合作法制化、规范化,使法律、政策成为推动校企合作的强大保障,以此规范校企合作行为,实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联合办学的法治化,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二是建立和完善促进校企合作的优惠政策。设置专门的校企合作管理机构,研究、制定和完善促进校企合作优惠政策体系,使校企合作双方均能享受互惠互利收益。三是搭建合作平台,促进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在校企合作中的纽带作用,组织行业内的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架起企业与学校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帮助和指导校企开展深度合作。四是提高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能力。不断提高校企合作项目的设计能力,找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提升校企合作的质量和效益。吸引“能工巧匠”到校任教和兼职,着力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强化教师企业实践,切实提升师资队伍的教学科研水平。

相关信息
 
· 2016-07-15
  最新更新
· 2023年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分中心主任工作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 第七届中国(长沙)国际职业教育大会暨产教融合博览会在湖南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 第九届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改革与创新发展论坛
· 新时代继续教育数字化转型研讨会在呼伦贝尔召开
· 关于举办中职学校思政课教学及班主任能力提升研讨会的通知
· 关于举办新时代继续教育数字化转型研讨会的通知
· 2023中国职业教育虚拟仿真教学资源高峰论坛在烟台召开
· 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提升系列公益直播第二期圆满结束
· “2023职业院校在线精品课程建设”系列公益直播第三期圆满结束
· 2023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系列公益直播第四期圆满结束